10万
33万
——解答来信疑惑(三百九十)2020-06-16
问:甲和乙既是佛友也是朋友,甲修心灵法门,乙修其他法门,现在甲准备去乙的公司上班,乙是老板,甲是员工,但是甲目前因为一些原因暂时不去上班,也没有工资,乙自愿给甲每个月一笔生活费,平时也有一些财物赠予。这种情况,甲算敛财吗?
答:不算敛财,但白拿总不好。要看乙有没有其他目的,还是看重他的技术?如果两人是相同性别的,一般就没关系。现在虽然不工作,但以后会用他,这种都可以的。
App下载地址
安卓点击下载:
(点击二维码图片跳转下载地址)
感 恩 分 享 功 德 无 量
恳请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慈悲,龙天护法诸位佛菩萨慈悲!
在此篇文章的编辑、整理过程中,如有不如理、不如法之处,恳请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原谅、诸位佛菩萨和龙天护法菩萨原谅!
祈求观世音菩萨慈悲加持保佑所有看到这篇文章的人,都能够在心中种下一颗菩提种子,结下一份善缘,消业障、开智慧!
如果您觉得此篇文章对您有帮助,请动动手指转发到朋友圈或者推送给您需要的朋友。 感恩您的善举,随喜您的功德。也许正是您不经意的一次转发刚好可以帮到有需要的人 。
使用道具 举报
首页|网站大全|手机版|资料搜索库
GMT+8, 2024-11-30 09:27 , Processed in 0.246843 second(s), 22 queries .
X3.4